打猎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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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收养狼青狗崽(求首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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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打猎致富
作者:
渔洲唱k
本章字数:
4918
更新时间:
2024-09-28

小强心地善良,看着陈孝东怀里两只晃着小脑袋的狗崽有些发愁问道。

“笨啊,这是兵子家的狗生的崽,当然是兵子带回家养啊!”

金子拍了一下小强的肩膀,笑骂道。

“不,不~我家可养不活这么小的狗崽,也没吃的喂养它们,还是送给三哥家养吧!”陈孝兵想起自家连吃饭也是问题,连忙摆了摆手拒绝道。

见陈孝兵推给自己,陈孝东确实心动了,但毕竟这两只狗崽也是有主的,思索一下,他对陈孝兵道:“这样吧,兵子,我先带回去养着,你先回家问一下你妈,我愿意出十块钱买下这两只狗崽,如果同意的话就成,不同意也没关系,我也会把狗崽送回你家。”

这年头,狗在农村并不是很贵,而好的猎狗是需要后天训练培养出来的。

“不用送回来,三哥,我妈肯定同意的~”

......

“这只豺怎么处理?”金子指着躺在地上的豺尸体,有些嫌弃问道。

“带回去剥皮吧,这皮毛可是好东西,至于肉还是不要了吧!不过给狗吃也行。”

本草纲目里可记录:“豺肉性味酸、热,有毒,食之,损人精神,消人脂肉,令人瘦”

豺的肉也被认为有一定的毒性,食用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来说,豺肉的性味被认为是酸、热,并且有毒,食用后可能会损人精神、消人脂肉,使人变得消瘦。

此外,豺肉还被认为是难以消化的,如果食用过多,可能会导致生疮患痢等问题。

刚打到一头近两百斤的梅花鹿,陈孝东才看不上这种难吃的肉。

不过这只豺的皮毛还是很好看的,剥下来可以卖点钱的。

他心里还担心拖得时间太久梅花鹿的血会凝固,得赶快回去采血,

心里担着事,四人两狗再次返回,陈孝东再次扛着公鹿尸体,豺的尸体由金子背着,才三十来斤,也不重。

至于两只狗崽,则放在小强的背篓里背着带回去。

陈孝兵这次主动帮忙拿着两把枪,倒也让几人小惊讶一下。

好在后山岗祖坟地离村子只有几百米远的距离,虽然辛苦点,中间也没休息,陈孝东不带喘气,顺利将鹿扛回家。

这一路上,可让不少被碰见的村民侧目,金子和陈孝兵走在路上都带着风,难得受到如此注目。

只是陈孝兵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迈着六亲不认有些变扭的八字步伐,更是把金子的风头抢去。

小强比较腼腆,一路微低着头,他可没金子这么骚包爱出风头。

一回到家里,陈孝东先吩咐金子把两条狗带去他家,让他爸陈长峰给处理下伤口。

临走前还让他提着两只野兔带回去。

陈孝兵也扭扭捏捏的向陈孝东告辞,此时他下半身还是凉嗖嗖的,总感觉是在挂着空挡遛鸟,

也得幸亏天气热,虽然能慢慢闷干,但穿在身上也是阵阵骚味,浑身不舒服。

而且他也出门这么久,家里人还不知道,正怕奶奶和老娘担心自己。

正当陈孝兵要离去的时候,却被陈孝东叫住。

陈孝东往陈孝兵手里也塞了两只野兔和十块钱道:“野兔带回去吃,算起来,今天你也是跟我们一起去打猎的,至于这十块钱算是买你家狗崽的钱,不过以后你可别偷偷跟过来,这得多危险,下不为例!”

“三哥,我...”

陈孝兵正要拒绝,却被陈孝东一个不容拒绝的眼神制止,刚要说出的话又噎了回去。

“记得和你老娘提这两只的狗崽的事!”

“嗯!”

离开陈孝东家,提着两只肥硕的野兔,另一只手捏着十块钱毛票,陈孝兵走在路上,感受着手上沉甸甸的重量,眼角竟不自觉地有些湿润。

他是个善良,感性的大男孩,今天偷偷跟着陈孝东一起进山,并不是他贪玩,也不是熊孩子,而是他真的想加入陈孝东的三人小团体。

他也想像金子哥那样,跟着三哥一起打猎做生意挣钱,这样他就能减轻老娘的负担。

可他也知道,自己现在年龄还太小,还在上学,这也是三哥一直拒绝自己的主要原因。

但即使这样,刚才三哥也依然一视同仁,没有忘记还送两只野兔给自己。

此时,陈孝兵的心中思绪复杂,刚才在山上的危险重重也着实把他吓了一大跳,幸亏最后有惊无险,看来自己真不适合和三哥他们一起赶山。

他又想起三哥之前劝自己好好读书,考上高中或者中专,那才是自己的出路......

瞬间,他眼神坚毅,豁然开朗,他觉得三哥说的话很对,自己以前太钻牛角尖了,也许唯有努力学习,才能帮到家里,不让奶奶和老娘失望。

......

在大哥陈孝南,小强两人的帮助下,陈孝东在小院子里直接将公鹿用木梯倒吊起来,像上次给野猪破肚一样,然后地上接起个盆子,再用刀割穿鹿的喉咙。

要快速将鹿血放出来。

如果不是在离村子不算远的山里打得鹿,他需要当场就放掉鹿血,否则鹿血就会溶在肉里,导致肉质变得特备糟糕,而且还容易腐烂。

一头成年梅花鹿的血大概在十斤血左右,具体多少受制于鹿实际的体重。

这只鹿不是特别大,属于中等偏上的体重,所以保守估计,大概能放出八九斤的血。

果然,放完后看看血盆预估,重量差不多。

陈孝东给鹿放血的时候,大哥和小强就在边上好奇地观看,他们也是第一次见此情景。

二姐陈燕和小丫头倒是被陈孝东带回来的两只小奶狗给吸引住了,小丫头抱着一只小奶狗就是不撒手,喜欢的不要不要的。

大嫂因是孕妇,最怕见血的画面,所以把儿子拉进里屋也围观起了小奶狗,也没出来。

陈孝东倒也乐得小丫头没看到这种放血的血腥场面,担心吓到她。

小奶狗在小丫头怀里嗯嗯直叫,惹人怜爱,在家里有过养狗经验的陈燕知道这两只狗崽多半是饿了。

所以立马从橱柜里挖了点稀饭,又加了点白糖,喂给两只小奶狗吃。

可小丫头脾气犟,偏偏不舍得放下怀里的小奶狗,嚷着哭着,还差点直接坐地上打滚撒娇,陈燕见此只能无奈放弃,只能等小丫头抱着喂食。

果然小奶狗对人的吸引力是不分年龄大小的。

鹿血能存放的周期很短,即使在冬季的低温下,原血最有效的存放周期也只有七天,更不用说在现在的炎热夏季,有一天就已经不错了。

超过一天后,鹿血的功能会慢慢变差,而且会滋生一些对人体不好的微生物。

所以,鹿血要么出来立即烘干,加工成鹿血粉。要么就要做成鹿酒这类饮品,以起到长久保护鹿血的作用。

因为猎取这只鹿完全是个意外,本来陈孝东也没抱希望能一次进山就会遇到梅花鹿,只是没想到,第一次进山,这运气来了踩狗屎也挡不住。

所以他没有提前准备好白酒,烘干的条件暂时又达不到,只好等随后再去镇上购酒。

这年代没有冰箱,天气又炎热,为了不让鹿血因气温高变质,他只能用个竹筐做个吊篮,装着鹿血盆,吊挂在冰凉的井里,也能加快鹿血凝结成块。

放掉鹿血,剩下的才是重头戏。

任务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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