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宁没有理会众人的惊讶,而是自顾自继续说道:“大家也都发现了,各位的人员编制都不满,我会尽量想办法让大家成为真正的营帅、旗长,也希望大家能尽快的变成师帅、旅帅,不过现在我们都不要懈怠,抓紧时间练兵,从士卒中提拔自已麾下的伍长和队长!”
“是!”众人表情坚毅,声音决绝。
吩咐完这些事情之后,元宁让大家散去,只单独留下了谢观应和毛文星。
“小毛,没当上旗长有没有怨我?”
“不敢,公子这样安排自然是有你的道理。”毛文星拱手回答,可心中五味杂陈,脸上的表情也一言难尽。
元宁没有安慰,而是说道:“行军打仗,只有战兵没有辅兵是万万不行的,粮草辎重我可以让张本暂时代劳,可侦查敌情的斥候我却没有。”
毛文星闻言抬起头,眼神中闪过一丝惊讶与疑惑,轻声问道:“公子的意思是,让我打造一支斥候部队?”
“没错,你心思缜密,又善于观察,在座诸位只有你又这个能力,也有这个经验。”
听到元宁这样说,毛文星心里咯噔一声。
“公子...是如何发现的?”
“带你去渔阳买铁,在结合我去王府过年发生的一些事情。”元宁如实说道。
“不可能,我特意和王爷说过,千万不要让你察觉到王爷知晓你在渔阳发生的事,怎么还是暴露了?”
“呵呵,你隐藏的很好,我曾经暗中试探你也没试探出来,可是你隐藏的太好了,我们一起去渔阳这么大的事,我爷爷他怎么会一点都不知道呢?而且他不会只在我身边安插眼睛,元龙大哥身边肯定也有,可是他却不知道我和元龙相识,你说,这是不是太刻意了?”
毛文星听后摇了摇头,道:“公子聪慧过人,看来是我聪明反被聪明误了。不过王爷只是想知道诸位公子平日在做什么,并没有要加害或者管制的意思...”
“我既然能和你坦诚说出来,就说明我并不在意这些。而且我需要你,以后斥候的训练就交给你了。”元宁语气中满是诚恳。
“可是我们眼下缺人手,这个问题很难解决。”毛文星不断摩擦着自已的衣袖,仿佛在思考什么。
“我知道,不过既然是找斥候,必然是要找熟悉北境地形的人,幽州境内恐怕少有合适的。”
“公子已经有计划了?”
“长城以北有一块地方,以前归属燕国管辖,那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和我们大乾同宗同源。可燕国被灭后,大乾并没有收复长城以北的土地,导致他们沦落成北境臣民,我想策反他们应该比较容易吧...”
毛文星微微点头,眼中闪过一丝沉思,道:“公子说的有道理。”
“可是我也得找个理由去燕国故地,还得委屈你一段时间,继续在我身边当侍卫吧。”
“一切听从公子吩咐!”
和毛文星谈过之后,元宁又走向谢观应,对其说道:“观应,你书读的多,还能灵活运用,就像刚才进行的军改,要是没有你,我还真没什么头绪。”
“老师过奖了,您主持大局,自然不会注意到细枝末节,而学生没有长谋远虑,只有在老师的吩咐下才专注于一件小事,所以会把小事尽量做好。”谢观应谦虚说道。
“只可惜会试在即,你要进京赶考,不能留在我身边了。”元宁惋惜的说。
“可学生并没有打算去参加会试啊。”
“你难道不要自已的前程了吗?”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谢观应一字一顿,铿锵有力,重复元宁之前所作的诗句。
“可你既降不住烈马,也挽不了良弓,我也不会轻易把你送到阵前!”
“学生毕生所学,皆是以民为本,只想能为造福一方百姓尽一份力。如今留在老师身边,便能更好地践行这份初心,实现这个愿望,又何必非要去那繁华的京城走个过场呢?再者说,老师口中的百夫长又岂是真的百夫长?”
听着谢观应这番发自肺腑的话语,元宁心中顿时涌起一股暖流,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他紧紧握住谢观应的手,感慨道:“只可惜我没那么大权力,要不然肯定给你安排个合适的位置,既能造福百姓,也能了却我的后顾之忧。”
“只要不是百夫长就行,要不然老师还要分兵救我!”谢观应略带调皮的说道。
“哈哈哈...”师徒俩一阵狂笑。
如今元宁已经把一切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就是抓紧时间练兵,以及尽可能多的制造一些酒精出来。
元尚自从被任命为队长之后平日里更加卖力,元宁不止一次听过旁人对他的夸赞。
元尚也算是通晓兵法,只不过是学院派出身没事实践过,所以元宁才用近乎独裁的方式来让自已这个弟弟上位,他知道,假以时日,以元尚的才干定然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统帅。
至于史密斯的佣兵团,元宁也早就知会过让他们做好随时打仗的准备。而且为了能让他们发挥出更高的实力,元宁特意把他们所用的兵器重新修缮了一遍,并预备了与鸳鸯营同样制式的铠甲。
可史密斯等人却嫌弃铠甲笨重,影响关节活动,不愿意穿戴。同时他们又看上了锁子甲胸前装配的护心镜,在他们强烈要求下,元宁特意让邓浑打造出了一批护心镜供他们穿戴。
得知元宁随时都要上战场后,邓浑也贴心的为元宁打造了一套甲胄,这套甲胄甚至比陌刀营的甲胄还要厚实一些,足有六十斤重,以确保安全性。
可元宁是一个多穿几层衣服都嫌麻烦的人,怎么会穿这么厚重的甲胄?
可是邓浑以及呼延雄等人一再相劝,元宁不得不退了一步,同意穿戴铠甲,但绝不是这套重达六十斤的甲胄。
元宁退一步,可邓浑等人却在他的恩威并施下退了七八步,最终只打造了一副十斤重的锁子甲。
这副锁子甲比鸳鸯营士兵的锁子甲还要薄一些,而且形制像是一个刚好盖住臀部的T恤衫,只不过胸前有一块制作精美的护心镜,膝盖和肘部关节完全没任何防护。
对此众人也是无奈,用呼延雄的话说就是:“爱啥样啥样吧,起码穿了就比不穿强。”
不过元宁却十分喜欢,穿上锦袍刚好能盖上这副铠甲,只有护心镜露在外面,但造型美观,元宁倒也不介意。
唯一还在据理力争的只剩邓浑,在他不断的要求下,元宁也只好穿上他专门为自已打造保护小腿的胫甲和保护小臂的臂甲。
“嘿嘿,我知道公子好衣冠,这胫甲和臂甲上我都雕刻精美的花纹了,穿上一点也不丑!”
元宁无奈只好顺从,不过头盔他说什么也不肯带,即便是邓浑把头盔打造的如同工艺品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