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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最正确的选择,投奔朱元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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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短视频通古代,祖宗们都惊了
作者:
冒泡泡的云朵
本章字数:
8600
更新时间:
2024-11-12

元朝末年

朱元璋看着上天的天幕,惊讶之色久久未曾散去,转而面对常遇春:“这,咱没有看错吧。

上空的人物,还真是你!”

常遇春迎面对上朱元璋的眼神,粗犷地一笑,“上位,这有啥好震惊的。

你莫不是忘记了,天幕放映过的画面?”

一时没反应过来的朱元璋,不明白常遇春这话里所蕴含的意思,问道:“什么画面!”

“在不久的将来,你会带领我们这群弟兄,一起推翻暴元,重新建立一个崭新的大明。

而之前,天幕里还出现了与你有关的场景。

我这次能够出现在天幕上,相比之下,再平常不过了。”

听得常遇春一说,朱元璋心情大好,一把揽过他的脖子,朗声道:“你知道就好....”

常遇春:“???”

上位,我怎么感觉,你说得这席话有点子不合时宜呢。

不待常遇春做出其他动作,朱元璋又说:“闲来无事,咱们正好看看这天幕,顺便知晓你未来会遭遇何事。”

朱元璋的这提议,常遇春自无不可,自然地回答:“诺。”

随后,两人颇为默契地昂起头,朝着悬挂在上空中的浩大天幕看过去。

正德年间

朱厚照一时来了兴致,放下手中的长弓,伸手往刘谨旁边一抓。

瞧见这个动作,刘谨连忙四处张望,快速地说:“陛下,您这是要做什么?”

自己近来,都在尽心侍奉陛下,而陛下也很少表现出不满。

这动作,又是怎么一回事?

动作没有停歇,朱厚照直接拿起一杆锋锐的长枪,在手中随意地舞了一圈,这才看着刘谨:

“你方才在说什么?”

原,原来陛下只是为了拿枪,看来是虚惊一场。

暗自松了一口气,刘谨摆手道:“奴,奴婢什么都没说。”

“喝!”朱厚照长枪一指,一抹好笑的意味在嘴角处浮出,

“是吗?

许久未曾练习枪法了,你现在与朕试试!”

与弘治皇帝这等仁君不同,当今的陛下,在武艺方面造诣非凡。

刘谨心里发怵,每次陛下拿自己练手,自己都会落得个重伤的下场。

估计这次,也不会例外。

颤抖着手臂,刘谨拿起了另一把长枪,“陛下,我们什么时候开始!”

“呵,算了,你自己玩儿吧。”刘谨那副胆怯的样子,顿时让朱厚照的兴致全无。

一双有力的眼神看着天幕上方,目光中蕴含着别样的神采,此次可以见到开国名将常遇春的画面,也算是不错。

太祖皇帝兴兵打天下时,常遇春和徐达这两位帝国双壁,他们那异乎常人的领兵能力,为大明击退了数不清的敌人。

若少他们任何一人,估计太祖皇帝当初,也会增添了不少的阻力。

现如今的朝堂,说一句文人的天下,也毫不为过。

武将的地位愈发低微,他们想要和文人抗衡,相当之难。

倘若没有那场土木堡之变,父皇不大力重用文人,或许局面还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这时候,朱厚照罕见地流露出一丝感伤,究竟要到何时,大明朝才能再次诞生像常遇春将军这样的绝世名将。

弯起一根手指,朱寿发出感慨:“放眼整个大明,真正有能力、还不惧一切强敌的大将,也就只有朕了。”

洪武年间

一座华丽的府邸

一个双眼大小不一的男子,挺直身子,傲然站立。

细细看过去,棱角分明的脸庞指尖之上,有一股骄傲神态。

此人,正是大明开平王之子常茂。

一只手死死攥紧,常茂兴奋道:“爹一生都在为大明征战沙场,立下了诸多战功。

如今往日的种种事迹,会出现在天幕上,是理所当然之事。”

“您放心,您做出的那些事迹,我们是永远也不会忘记。”

秦朝末年

项羽一手搂着虞姬的腰肢,一边颇为赞赏的点头:“明朝的皇帝,他们真的是幸运,总能碰到这些忠心之徒。”

只这么几行信息而已,项羽就是能够感觉到,常遇春不是一般人可以相比的。

一双修长白皙的手指在项羽的肩膀上揉捏,虞姬的朱唇微启:“那这位开平王,能否胜过大王呢?”

闻言,项羽哈哈大笑,“他就算再勇猛,也不可能会是我的对手。”

听得这话,心善的虞姬立马搭腔:“妾身此时,也是突然想到了后人说过的一句话。”

“什么话?”项羽问道,有力的大手在虞姬的娇躯之上,不安分地动来动去。

对于项羽的动作,虞姬瞬间发出洛洛洛般清脆笑声,“大王您的动作轻一点呀,妾身痒…”

这带有某种诱惑性的言语,落入到项羽的耳里,顿时令得他心间一阵荡漾,美人不愧是美人儿。

单单这么一句话,本王差点儿就要忍不住了。

一只手顺势往上,在虞姬精致动人的脸蛋上捏了捏,“我听美人的。”

“如果妾身记得没错,后时人有句话是这样评价大王的,羽之神勇,千古无二!

就算再勇猛的人,一旦与大王对战,最后只能是败北,绝无任何获胜的机会。”

“哈哈哈哈!

此话,美人你说得极是!”项羽仰天大笑,直接单手抱住虞姬,使其双脚离地。

虞姬见状,玉手在项羽健硕的身躯上轻轻捶打,嗔怪道:“大王,您这是要做什么?”

没有直接回答,项羽先是看了看四周,深深地盯着虞姬:“天色已暗,我认为也是时候做那事了。”

一抹诱人的红晕飞上脸颊,虞姬将脸蛋抵项羽的肩膀,“可大王,你不是还要看天幕吗?”

项羽还在往前走,随口回答:“相比起天幕,自是美人你更加重要。

何况,我知晓这天幕的持续时间,等我们把那事做完,大明开平王常遇春的事迹,兴许还没有放完。

那时,我们两人还能接着一起看。”

虞姬低声道:“既如此,妾身一切都听大王的。”

秦国

已经穿戴好一身盔甲的秦武王嬴荡,双手往外摇摆,一步步地往前走。

嬴荡的目光,时不时地在天幕与前方的大鼎之间来回切换。

那位开平王一生鲜少有败绩,战功卓著,作战更是勇猛非凡。

他能做到这些,那寡人今时今日,也必然能够举起这方大鼎。

寡人此刻也是很想知道,常遇春此人,他的出身到底是怎样的。

正此时,天中赫然光芒大作,上方的信息开始了变换。

【常遇春所处的时期,乃是一个战乱频频的年间,那个时候的百姓,想要真正地吃饱饭,可谓是相当之难。】

【大部分的百姓,他们内心中,终于一个愿望,那就是活着。】

【常遇春所在的地方,也是贫困之地,生存十分艰难。】

【处于少年阶段的常遇春,心怀壮志,他不甘,也不愿一生就这样庸庸碌碌地活着。】

【他想要有所成就,想要在这方乱世之中,建立属于自己的功绩。】

【抱着这样想法的常遇春,便是寻找到一个武人,想跟随其尽心学习武艺。】

【唯有自身强大,拥有寻常人难以匹敌的力量,才有可能去做,自己想要做的的一切事宜。】

【还未开始练习武,常遇春就在遭遇到了第一个难题,自身没有足够的钱财。】

春秋战国

对常遇春的遭遇,张仪不由得共情了起来,心道:

自己当年,还未见到秦国君主前,境遇和这常遇春何其相似。

我空有一身才华,却无人赏识,找不到施展的地方。

所幸最后见到了秦君,才会有一展毕生所学的机会。

常遇春有天赋、也愿意学武,这钱财一事,想来他很快就能找到解决之道。

故作轻松地抖了抖衣袍,张仪对嬴驷道:“王上,多谢您当年的知遇之恩。”

见状,嬴驷连忙起身,一把扶住张仪:“你我之间,不必如此。

秦国若不是遇到了先生,要想做到如今的地步,不知会用多少时间。”

面对嬴驷的这话,张仪重重地点头,心中思绪飘飞,这就是王上!

要知道,秦国之所以能变成现在的这般模样,除了有能臣作谋划策之外,国君的英明,同样是个必不可少的因素。

就像那魏国,不少有才之士出生于魏国,可国君昏聩无能,到了最后,只能是落得个灭亡的下场。

略微筹措了一番言辞,张仪郑重其事地说:“王上此话严重了。

哪怕没有张仪相助,以王上的能力,依旧能使秦国变得更加强盛。”

西汉

一处房屋

躺在椅子上的韩信,嘴角往上一勾,“想要学武,自身却没钱吗?

我之前还没起势,自身也是穷困潦倒,还受到过胯下之辱。”

一只手放在了眼前,韩信随意地比了一个手势,有关大明的无数画面,一一在脑海中浮现而出。

这么一看,明朝和大汉的建立,似是有不少相似的地方。

别的占暂且不说,光是开国皇帝,他们的出身,皆为布衣。

从常遇春的身上,韩信有那么一瞬间,竟是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悠悠地叹了一口气,“从之前的天幕信息来看,这常遇春日后,必是得到了善终。

反观自己,刘邦那老东西会如何对待自己,天幕已是呈现出了相关的画面。”

“哼,不论如何,我都是不会这样坐以待毙的。”

【面对钱财一事,常遇春并未轻易放弃,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有了想要完成的目标,接下来的事就很简单了,朝着那个方向不断努力,这就足够了。】

【为了可以学武,常遇春就在学习之地帮忙做工。】

【经年累月下来,常遇春的武艺样样精通,自身气力也是远远超寻常百姓。】

【随着时间的累计,各地都有匪人猖獗,各个起义之军接连涌现。】

【自身拥有各种武艺的常遇春,不愿什么都不做,他想利用自身所学,去做自己想做的。】

【于是乎,常遇春选择投奔了大盗刘聚,试着改变自身的现状。】

【随后,刘聚就带着常遇春以及其他人,在各地劫掠、抢夺一切珍贵之物。】

【凡是有价值的宝贝,他们统统没有放过。】

东汉末年

“这常遇春既是心有大志,又为何会与那群盗贼为伙。

这种行为,令人不解。”身穿道袍的张角,缓缓地开口。

乱世中,很多现有的规则秩序都会面临崩塌,你想要有所作为,就必须跟随合适的主公。

亦或者是,你自身召集大军,率领他们攻杀。

与其和加入劫掠百姓的盗寇,这常遇春还不如,直接把目光放在了起义之人身上。

拿起手里

.......

今年的秋,姗姗来迟。满地的落叶散散零零。不知心向何方。瞧,又一只黄色的蝴蝶飞舞起来,飞旋,下降,最终飘落在地,成为千千万万只中最普通的一员。我不忍看它被秋风逝走,轻轻拾起它,抚摸着它那早已干枯的身子,纹理却依然清晰可见。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抚平,对着阳光。一缕缕光线透过叶隙射在我的书上,我把它夹在我最喜欢的那页中,希望时间可以记住这美好的一刻。

我漫步在田野中,金色的麦穗朝我挥挥手;成熟的高粱向我点点头。我用相机捕捉每一个动人的瞬间,希望时间可以将它保留。

我穿着牛仔裤,听着轻音乐奔跑在桂花林中,沁人的香味围绕着我,渗入我的肺腑。啊!这是秋的味道!我拿着玻璃杯摘下一朵朵小而黄的桂花。嘻~知道我要干嘛吗?哈哈,是的,你猜对了!我要拿去给母亲做桂花糕。我可喜欢吃桂花糕了。母亲说超市里的那种粉状的不是什么桂花糕,不好吃!为了解我的馋,母亲特地去学做桂花糕。刚蒸好的桂花糕很柔软,色泽很好,白中映着点点黄,就像夜空中缀着点点星那般。吃到嘴里凉凉的,甜甜的。冷却后的桂花糕酥酥的,味道很好。希望时间可以将香味珍藏。

我提着小竹筐,踏着满山遍野的小花走在桔乡道上。顾名思义,桔乡道两旁都是令人垂涎三尺的金桔。我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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