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女重生后,三个大佬追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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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顾总还要我做你女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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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孤女重生后,三个大佬追疯了
作者:
凡人跳跳
本章字数:
4202
更新时间:
2024-10-22

“初夏,你记住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设计的这一切看似天衣无缝毫无破绽,但纰漏依旧不少,你等我和我的律师揪你的小辫子吧!”

初夏脸上不见丝毫惧意,表情始终淡淡:“对端家我问心无愧,反而是你们端家若不是贪图我的公司,也不会遭人骗,端老先生与其率领一家人,在这里威胁我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倒不如教教他们什么叫做不义之财不可取,贪心更不可取。”

“初夏,你别舔着一张脸在那里信口雌黄了,现在街坊邻居谁不知道你婚内赌博出轨养小白脸,欠下巨额赌债还得婆家倾家荡产的给你还,事后你翻脸不认人拍拍屁股走人,你给我等着!”,端母一扫人前的温柔端庄,对着初夏破口大骂:“等着我找媒体和记者曝光你,你就等着身败名裂吧!”

初夏扯唇道:“好啊,我等着!”

端坊目光狠戾的盯紧初夏:“初夏,我最后问你一遍六亿两千万,你到底还不还给我们端家?”

初夏:“端老爷子说笑了,我从来都没见过这笔钱,何来的还字一说。”

“初夏你个不要脸的贱人,钱明明就是你拿的,你敢不承认,你这个大骗子,毒妇!”

端美溪气得就要冲上来挠初夏的脸。

初夏不屑的扫一眼端美溪食指上的帝王绿鸽子蛋面戒指,冷声提醒:“端美溪,拿我的戒指还了吗?”

端美溪手下动作一顿,原本娇美的脸蛋瞬间扭曲起来:“你个贱人又拿这个威胁我?”

“不想被威胁就把东西还回来!”

“呸,你都骗得我家差点倾家荡产了,我凭什么把戒指还给你,给了我的就是我的,你休想要回去。”

初夏:“那就管好你的爪子!”

端美溪气极:“你————”

初夏懒得搭理她,直接看向端坊:“端老爷子,警察十分钟后到,你们要不想走,咱们一会儿一块儿到局子里喝杯茶怎么样?”

端坊脸色瞬间变得漆黑:“初夏,你敢恶人先告状?”

初夏笑:“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恶人,我相信法律会保护好我这个合法公民的一切合理权益。”

端坊瞧初夏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心里也是气得不行,但眼下没有证据,他也不能眼睁睁看着端家人真被警察给带走,毕竟到时就算查清楚被放回来,到底与名声有碍。

他们端家可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不像初夏这女人,孤女、赌棍、二婚女、害得夫家倾家荡产的毒妇,名声早被毁了,她死猪不怕开水烫,压根不在乎。

这么一想,眼下也只能先回去了。

于是一挥手,带着端家众人呼呼啦啦全走了。

初夏站在原地,背对着身后的黑车道:“看够了吗?看够了可以离开了。

“精彩,真是精彩,初夏小姐舌战群儒的本事真是令我大开眼界。”

顾凉墨这时打开车门从车上走了下来。

初夏转过身,扯唇笑了,笑得人畜无害:“如此,顾总还要我做你女朋友吗?”

顾凉墨身高高初夏一头,走近,居高临下的看她:“初小姐真的如端家人所说,借赌博之名设计了他们六个亿吗?”

初夏冷哼:“难道不该是他们贪心不足,自酿苦果吗?”

顾凉墨忽地凑近初夏:“这么说初小姐是真的设计了前夫一家,害得前夫一家人为你倾家荡产喽!”

初夏神色变冷:“顾总慎言!”

顾凉墨眼尾上挑,语带调侃:“想不到初小姐单纯的面相下竟藏着一颗攻于心计的七窍玲珑心,若不是亲眼所见,连我都险些被骗过。”

初夏神色不变:“是吗,那顾总以后可要小心,别被我给算计了。”

“已经被算计了!”顾凉墨道:“比如隆华,初小姐从我这里至少赚了二十五亿吧。”

“这就怪了!”

初夏:“什么意思?”

顾凉墨黑眸盯紧初夏的眼睛:“初小姐既然能同时拿出几十个亿来投资隆华、买地、投资波音,想必并不差端家那区区六亿,端家老爷子端坊,金盈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而金盈以卓越的胜诉率、庞大的执业律师团队荣登全国律师事务所榜首,在国内市场上具有显著的影响力,且端家凭借多年积累下的关系和人脉,势力不容小觑。

初小姐你为了区区六亿去树立这样一个劲敌实在不明智啊,除非初小姐你这么做压根就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泄愤为了报复,嘶!”

他忽地凑到初夏耳边:“是端家欺负你了?还是说他们谋你财产在先,而你这么做只是为了回击?”

“顾凉墨,你话太多了!”

顾凉墨看着初夏阴沉沉的脸,扯唇笑了:“看来我猜对了,不过,我想说的是,初小姐这波回击干得属实漂亮,顾某很是佩服。”

初夏一脸不耐烦的瞪他:“所以你逼逼叨叨完了没?”

顾凉墨有一瞬间的傻眼:“初小姐这是在说脏话吗?还是对我说的?”

“都对,所以顾总可以闭嘴回去了。”

“不是说警察十分钟到?”

“我吓唬他们的!”

“好吧!初小姐这张嘴,还真是,不仅能吐脏话,谎话说的也顺溜。”

这是在嘲讽初夏了。

初夏懒得再搭理他,拿出钥匙就要开门,却听得顾凉墨的声音在身后喊:“初小姐,别忘了明晚的家宴!”

初夏.....

难道她拒绝的还不明显吗?

回到家,初夏换了舒适的家居服,给自己倒了杯红酒,拿了本书坐到阳台上,开始消磨起时光来。

前世加今生她最喜欢的就是一本红酒,一本书,她可以一坐坐一天。

她不喜欢社交,也不喜欢去那些吵杂的娱乐场所,从小到大唯一的消遣就是读书品茗。当然这个“茗”不是指茶,而是红酒。

她很享受微醺的感觉,思绪微微放空,但头脑又特别的清醒。

放空与清醒之间,令她的身心格外舒适。

这时读书,效果格外的好。

但是今日,她的思绪有些乱。

闭上眼就是端家人凶神恶煞的嘴脸,还有自己前世惨死的场景。

就连面前粉红色的书皮,似乎都渐渐变得血红,似是被鲜血染过。

她吓了一跳,连忙就书扔到茶几下,又找了本朱自清的散文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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