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宁雅了解她,就像农民了解大粪一样。
——冲浪冲多了,新学到的形容词。
闫圣韵还在搅着冰块,问她:“那你觉得,你经营这个酒吧,开心吗?”
“你这不是废话?”
宁雅直起身,拿起杯子跟闫圣韵碰了一下,又是浅抿了一口。
“我这算是自已创业,刚开始可能会累,但逐渐就领悟到钞能力的厉害,于是我现在就非常自由——上班不定期,想做调酒师就做调酒师,想当歌手就上去唱歌,还有很多帅哥美女供我欣赏。”
这是纯实话,宁雅很享受这种生活。
大学专业学服设那是因为觉得好玩,画好看的衣服会让她有成就感,能把这件衣服做出来也会让她很有成就感,但是一旦把这件衣服和金钱挂上钩,她就一点成就感都没有了。
她偏向于自我满足,如果不能满足,那她就适时放弃,丝毫不拖泥带水。
闫圣韵没说话了。
她跟宁雅性格其实差挺多的,但是有时候进行一个深度谈心局,又能收获很多。
比如今晚,这么聊了一番,她还是决定给闫圣宁当打工仔了。
“莫随上去唱歌了。”
宁雅示意闫圣韵去看那方小小的舞台。
酒吧里设了一个小舞台,上面摆满了乐器,只给歌手留了立麦和一个站立的地方。
宁雅这儿驻唱歌手还挺多,但都是有空就来,来了唱了,宁雅就会给他们结算工资。
莫随是酒吧里一个跑堂的服务员,做了差不多三年,连一个领班都没混上,竟然当上了歌手。
他在唱《想你时风起》。
那清澈的嗓音跟他平时讲话的时候一点都不像,平时一副破锣嗓子,语速快了还会破音,没想到唱歌的音准那么好,很干净,很有少年感。
一首歌听完,闫圣韵打趣宁雅:“你这儿还挺卧虎藏龙的。”
“那是。”
宁雅臭屁了一下,又指了指在台下的一个人,“那是今年刚来的歌手,莫随很喜欢听他唱歌,也只有在他唱歌的时间段,莫随才能上去唱一首。”
那人背对着她们,闫圣韵没看到他的长相。
今年新来的歌手,闫圣韵指定是不认识的。
“莫随的社交能力也不差啊?”
闫圣韵疑惑,这倒霉孩子看见一个人就乐呵乐呵地凑上去拿包递水的,面子功夫做得一点不差,竟然跟其他歌手关系一般?
“不是。”
宁雅白了她一眼,“我这儿驻唱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哪个歌手不乐意多赚点小费啊?哪个会愿意把自已唱歌的时间分给一个跑堂的小哥?”
闫圣韵努了努嘴:“那他呢?是没有常客喜欢他唱歌吗?”
只有常来宁雅这儿的客人才会给驻唱歌手打赏,而且也只有常来的出手才大方。
“他,有个性。”
宁雅拿起手机,发了条信息出去后,继续说道,“莫随问了他一次,他就把麦克风给莫随了,下班的时候来问我为什么只让莫随做一个服务员明明他唱歌很好听,我说他应聘的就是服务员啊也没跟我说他要当驻唱,那我支付给他服务员的工资了他就做服务员呗。”